成都高新新科学校招标比选制度 为规范比选,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为原则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议、教职工代表大会、招标小组研究决定成立比选小组。
一、比选小组成员构成为: 学校干部3人 周俊英 苏竞 邓婕 教师代表6人 繆铃 钟倩 李明和 龙敏 徐小青 刘瑛洁 二、比选小组成员承担的义务: 1、 遵纪守法,客观、工作、廉洁地履行职责; 2、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方(承建方)的资格条件和供应方(承建方)提供的供应方案、技术、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,提供科学合理、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,参与起草评审比选报告,并签字确认。 3、保守秘密。不得透露比选内容情况,不得泄露供应方(承建方)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,不得向供应方(承建方)透露比选情况; 4、发现供应方(承建方)在比选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,及时向学校比选小组成员或小组报告并加以制止。发现学校行政干部、教师代表干预比选、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、受贿或者接受供应方(承建方)的其他好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及时向学校报告; 5、解答有关方面对比选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询问,配合学校比选小组答复供应方(承建方)质疑,配合学校比选小组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; 6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四、本公告自下发之日开始实行。 成都高新新科学校 2016 年4 月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