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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新科学校音乐教师工作职责
成都高新新科学校   2017-04-22 14:29:22 作者:system 来源: 文字大小:[][][]

 1.认真钻研教材,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对学生进行音乐学科知识的传授、音乐技巧的训练和音乐素养的熏陶,做到发音正确,练声规范,班级整体水平较高。
2.认真做好教学组织工作,保证课堂教学秩序和效率。完成所教年级的教学任务,并结合音乐学科的特点进行思想教育。
3.自觉更新文艺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,具有声乐、器乐或舞蹈及编导、创作、鉴赏的较全面的知识与技能。
4.不断积累教学经验,改进教学方法,课堂教学要求科学化轻松愉快,智能双增。
5.认真选拔和培养音乐特长学生,组建兴趣小组(不少于10人),做到措施落实,目标落实,每周训练不少于3次,合4.5小时,要选择内容健康、生动活泼、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作品为教材,训练要有计划、有目的、有要求、有记录。各兴趣小组每学期至少要排练1个节目作为汇报。平时能配合宣传,外出演出,并参加各级各类文艺竞赛。
6.负责活跃群众文艺,教会学生跳集体舞,发动学生课前唱歌,达到班班有歌声,教会学生唱国歌、队歌、校歌。
7.负责组织全校性的文艺汇演,负责对各班进行指导。
8.负责布置音乐教室,有音乐教室特色,使之艺术化,随时保持音乐教室的整洁。
9.负责音乐教室、音乐器材室的环境卫生、财产保管工作。有关音乐教具、挂图、器材要精心爱护,严加保管,充分利用,做到勤俭节约。
10.认真辅导所任班文娱委员开展年级、班级的文娱活动,活跃学生文娱生活,提高普及水平。
11.每期上研究课1节以上(必须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),听课15节以上(组长20节以上),每月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或随笔,读书心得一篇,按时交教学计划、总结。
12.自觉接受教导处的音乐教学检查与考核。
13.完成与校长签订的工作目标和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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