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共产党章程》(简称党章)是党的根本大法,有最高的权威性,是立党之本、行动之规、对照之镜、执纪之尺,是党不可离开的护党之宝。为推动新科支部党员干部自觉学习、贯彻、维护党章,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按照市委组织部以及高新区教育党工委的工作部署,新科学校利用全体行政例会时间,集中开展“遵党章、学党章、讲党章”活动。本次活动由朱祥勇书记亲自主持。
首先,他组织全体行政干部学习了《党章》第三条党员的义务,对党员八项义务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,并结合实际,阐述新科党员干部和教师要履行哪些具体义务;接着,他继续组织全体行政学习了党员的权利以及有关党的组织制度等。
最后,朱祥勇书记强调:作为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,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带头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、文化、法律、和业务知识,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;同时还要密切联系群众,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,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;作为党员,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,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为群众利益必须挺身而出、英勇斗争、不怕牺牲,这样方显共产党员本色。
朱祥勇书记正在组织全体行政学习党章 |